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镇结合工作实际,切实贯彻落实工作要求,现主要围绕2020年乐余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形成如下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是组织领导“规范化”。成立由镇分管领导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组员的领导小组,并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具体负责全镇政务公开工作。我镇工作人员多次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脱产培训,仔细聆听专家学者、法院一线审判人员授课,及时了解政务公开最新趋势,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并及时通过下发学习资料、在宣传栏张贴海报等方式,进一步营造信息公开的氛围。
二是工作内容“重点化”。我镇通过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临江福地、乐而有余”微信公众号、镇宣传栏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其中以政府名义制发的主动公开的文件,实现线上、线下同步印发。依申请公开方面,去年我镇共收到申请2件【今年尚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我镇均在法定期限内进行了答复。对于按照《条例》要求能够公开的,全部通过申请人指定的方式进行了公开;对于不适宜公开、未查询到或应由其他有权部门公开的,都按照要求及时进行了答复。
三是载体建设“常态化”。一方面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保密审查流程等制度,使得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另一方面,加强“临江福地、乐而有余”微信公众号、智慧乐余平台等新媒体建设,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渠道。
二、存在的问题
1.工作缺少合力。一方面做好依申请公开是政务信息公开建设的重要一环,但目前我镇一些部门尚未高度重视该项工作,造成信息传达不对称、信息沟通不顺畅,很难统筹协调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另一方面,全镇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均为兼职人员,工作力量尚显不足。
2.便民性不强。我镇主要通过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适合社区、农村等群众查阅、申请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此外,听取民众意见、主动与民沟通的工作做得还不够完善。
三、建议和做法
一是聚焦工作合力,健全保障措施。下阶段我镇将切实加强对有关政务信息公开建设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研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加快法规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具有乐余特色的政务公开制度。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引入政府各项事务,推动乐余各项工作“阳光化”运行。
二是强化依申请公开,坚持创新引领。在全市政务信息公开向依申请公开深入推进的背景下,通过不断完善制度,提高对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关注度,实现政府活动时刻接受监督,提升透明度。同时加强先进信息技术的应用,构建相关系统,完善申请人申请渠道,做到真正共建共治共享。
三是加强公开宣传,提高群众参与度。主动完善公开机制,健全公开制度,落实公开措施,做好公开保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落实。同时,充分发挥群众舆论监督作用,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引导群众正确申请政务信息,构建广泛有效的政务信息公开监督体系,发展政务信息公开建设新路径、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