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安环局联系电话:0512-5832380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
建设 |
建设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泰柯棕化(张家港)有限公司扩建年产3万吨食品添加剂单甘酯项目 |
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长江路60号 |
泰柯棕化(张家港)有限公司 |
苏州清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拟投资6800万元,在现有厂区的预留空地内(长江1公里)新建单甘酯车间3600m2、单甘酯造粒车间3910m2,依托现有 1#罐区、7#罐区、危化品库等公辅工程。拟购置反应器、冷凝器、蒸馏加热器、引风机、包装机设备,建设年产3万吨食品添加剂单甘酯项目,单甘酯是一种优质高效食用乳化剂。 |
1、废气:酯化、蒸馏工艺真空系统排放的有机废气通过水吸收(带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新建的DA025 排气筒排放;造粒产生的粉尘通过旋风+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5m高的DA026排气筒排放;包装过程逸散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的DA026排气筒排放;危废仓库废气经密闭整体吸风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 DA019排气筒。 2、废水:生活污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酯化热井废水、废气水吸收废水、去离子水制备浓水、冷却塔弃水、中水回用浓水经厂内污水站预处理后30%回用,70%接入张家港保税区胜科水务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长江。 3、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安装消声器装置、建筑物隔声、绿化等措施来降噪,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各类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处置,零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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