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机关各条线(部门):
现将《2023年乐余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张家港市乐余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乐余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起步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紧扣市委“现代化建设先锋年”工作主题,全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政府各项工作法治化,为开创港城现代化建设乐余新局面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一)全面学习把握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做到一体学习领会、一体指导实践、一体推动落实。健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和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常态化机制,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苏州市委和张家港市委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国家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省市“一规划两方案”为路线图和施工图,立足乐余实际,谋划落实全镇法治建设各项重点任务。对照《印发<张家港市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督察反馈共性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张委法办〔2023〕3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确保整改落实全覆盖、零遗漏、见实效。
二、不断增强政府依法履职效能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完善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切实强化依法决策意识,遵循依法决策程序,确保决策不越权、程序不缺失、内容不违法,坚决杜绝随意决策、盲目决策、经验决策。
(四)营造更优营商环境。贯彻实施《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在法治框架内探索原创性、差异化具体措施。加强与周边区域法治协作,促进市场要素自由流动。全面落实最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普遍落实“非禁即入”。深入开展支持“企业敢干”十项提质行动,举办“乐为企”企业成长孵化营、政策宣讲会等,助力企业高质量健康发展。进一步扩大“乐睦家”法治品牌效应,邀请执业律师为民营企业进行“法治体检”,坚持“一问题一方案”,持续释放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法治红利”。
(五)打造政务服务样本。丰富拓展“乐无忧”政务服务品牌内涵,持续规范政务服务大厅服务运行,强化镇村两级政务服务“一站式”功能,推进综窗服务向“一件事”、主题式服务优化整合。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质效,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在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由网上可办向全程网办、好办易办转变。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和措施,持续完善“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和政务服务“好差评”运行机制,进一步畅通企业群众评价评议渠道,提高企业群众办事满意度。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六)深化基层综合执法监督。贯彻落实《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加强全省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意见》,推动实施镇综合执法赋权“一市一清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扎实开展行政执法队伍素质专项提升活动,积极学习其他地区基层综合执法机构运行规范等创新经验,加快构建全覆盖的执法监督体系,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七)加强对重难点领域执法监督检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逐利执法”、不规范执法、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执法“寻租”等执法突出问题,深入查纠整改,实现常治长效。定期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法制审核人员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促进提升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八)持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扎实开展行政执法队伍素质专项提升活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坚持人民至上的执法理念,强化执法人员的思想、作风和业务建设,抓好执法队伍系统培训、技能竞赛、实战练兵。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严禁执法辅助人员从事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执法工作。充分运用考核手段,将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职级调整、交流轮岗、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九)坚持包容审慎监管。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有效遏止行政处罚畸轻畸重、类案不同罚、“一刀切”等问题,其他行政执法行为高效规范,行政执法能力和质量大幅提升,政府公信力和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推进落实涉企“免罚轻罚”清单,对市场主体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无明显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处罚或者从轻减轻处罚;被处以罚款但确有经济困难的,可依法申请暂缓或分期缴纳。
四、坚持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十)健全完善非诉工作体系。深化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的“三调联动”大调解格局。推进乐余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建立健全运行机制,由综治、司法、信访等部门常驻,社保、建管、动迁等多部门轮驻,整合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等力量,同时在村(社区)设立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站,积极探索多元解纷、源头治理新模式。
(十一)坚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镇村两级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广泛吸纳村(社区)网格员、法律明白人、治安楼道长等积极参与排查、及时化解各种存量风险、有效防范增量风险。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法律六进”法治宣传活动,丰富“法润民生2.0”“阳光乐童”青少年权益保障等项目内涵,加快形成居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氛围。
(十二)提升行政应诉工作质效。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带头作用,确保出庭应诉率达100%,扎实履行法定答辩、举证等职责,做到“出庭出声出效果”。同时对“涉诉”案件,举一反三、以点及面,及时“预警”相关部门,切实改进工作措施,提高工作质效。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十三)健全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机制。进一步完善针对行政执法不规范、不文明、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投诉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投诉举报问题的办理程序和督办机制。
(十四)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加强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商引资等活动中依法诚信履约,增强投资者信心。推行涉企审批告知承诺制。